延安境内拥有丰富的革命旧址群,如何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是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重大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下,延安政法机关要深入研究当前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之力守护好革命历史瑰宝。
红色文化资源承载的精神象征远超物质符号意义,既是实体阵地更是意识形态阵地,保护红色文化资源是维护政治安全的重中之重,是守护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实际举措,是平安延安、法治延安建设的重要内容。
针对新形势下自媒体直播、网络舆情、文旅开发等存在的风险,要推动精细立法,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全量摸底、分层分类,运用法治手段实行“一址一策”精准保护,比如今年延安立法实施的《延安市宝塔山保护条例》,对“无人机禁飞”“山体治理”等具有时代特点和延安地域特征的问题明确了法律惩治主体和具体办法。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审查标准、惩戒措施和问责办法,以配套制度厘清保护对象、责任主体、管理标准,使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涉及文物保护、文旅、国土、林草等多个行业部门,延安部分已考证的革命遗迹遗址零散分布在生态脆弱的黄土山体中,因产权归属导致修缮保护难度大,各有关部门对法律和部门规章认识把握不平衡,文物保护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作用,综合梳理各部门法律规章政策,推动兼容性审查,建立跨部门索引核查机制,开设全域法律通识必修课,变“背靠背”为“面对面”,破解信息孤岛,凝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思想共识。要推动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基层治理力量协同延伸,签订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无缝衔接。
良法还需善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针对部分红色文化遗址年久失修、遗址保护与村镇集体利益纠纷冲突,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保护效能提升。要加强公益诉讼,通过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手段,监督党政部门修缮文物,推动革命史迹列入文物保护名录,发挥司法机关法律监督作用。要强化法律震慑,推广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做法,为文物保护、红色文旅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通过公布判例、公开警示,提高违法成本,筑牢不敢违、不能违的安全防线。要升级智慧安防,用技术之力补人力之短,通过公安大数据赋能负面敏感舆情快速识别处置,持续开展打击危害文物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文物保护单位提供强大支撑。
延安是党的政法工作的重要形成地、发展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机关均可在延安境内追根溯源,要充分挖掘红色司法资源的当代价值,修缮保护遗迹遗址,收集整理史志史料,研究丰富内涵要义,以红色基因传承赋予红色文化永恒生命力。要依托边保处、边区高等法院、中央社会部等旧址,进一步挖掘雷经天、马锡五、周兴、布鲁等红色司法人物典型故事,通过上好从业第一课、讲好红色故事等形式,让政法干警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激发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使命感,确保红色司法文化薪火相传。要通过创办红色法制文化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来延研学、开展史志编纂、布展陈列馆、编排红色司法情景党课、文艺宣讲,让延安红色司法文化和红色司法故事以文化输出的形式焕发时代朝气。要推动在延安建立现场教学基地、实践教学点,承办高规格现场教学会,提升影响力和权威性,让延安成为全国法治工作者的精神家园。
(袁家富,作者系延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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