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为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简称《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细则》),并自6月7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专家表示, 《实施细则》通过明确程序化交易的规则和要求,有助于维护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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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程序化监管措施落地见效
程序化交易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必然产物。从全球资本市场看,程序化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在一些海外成熟市场,程序化交易的占比超过50%,美国甚至达到70%。我国资本市场程序化交易起步晚,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在股票市场的交易占比在30%左右,已经成为影响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近年来,为落实《证券法》要求,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程序化交易监管制度建设持续稳步推进。2023年9月,北交所发布了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建立起北交所股票市场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2024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管理规定》,对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总体性、框架性制度安排。此次,为推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北交所针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作出细化规定,研究形成《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配套和有序衔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报告管理。规定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变更报告等要求,以及会员对客户的报告管理职责等内容。二是交易行为管理。细化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等四类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三是信息系统管理。细化了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的具体要求及测试要求,对会员回报监测、交易单元管理等作出了规定。四是高频交易管理。明确了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规定对高频交易从严监管,并提出了额外报告、提高交易费用等差异化管理要求,对不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适用程序化交易的一般管理要求。具体差异化收费标准将另行规定。五是监督检查。规定北交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对涉及程序化交易相关主体进行现场或者非现场检查,对违反《实施细则》的相关主体,北交所可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出实招硬招加大监管力度
业内专家表示,《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加大了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监管力度。据北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落实《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有关内容,总体立足于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这个最大国情市情,旨在因势利导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发展,充分体现了“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总体思路。一方面,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合规风控管理、强化信息系统管理等安排,有利于促进程序化交易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发挥程序化交易在市场价格发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加强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健全高频交易监管、开展差异化收费等方式,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相对普通投资者的过度优势,更好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此外,《实施细则》对《管理规定》提出的各项监管要求一一作了细化规定,对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提出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实招、硬招。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指出,《实施细则》在程序化交易监管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首先,它明确了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等,加强了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其次,通过细化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类型,明确了机构、会员的合规风控职责,有助于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对于高频交易,更是提出了额外的报告和差异化收费要求,旨在削弱其过度优势,防范潜在风险。其中,限制交易频率、提高交易成本、实施交易行为监控等手段,可以降低高频交易带来的市场冲击和操纵风险。
还有业内人士称,《实施细则》努力防范高频交易的潜在风险。据介绍,高频交易具有短时间内申报、撤单笔数或者频率极高,日内申报、撤单笔数巨大的特征,尤其高频量化交易全程没有人工干预,对于交易所系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潜在影响相较于普通程序化交易更加突出。从海外程序化交易监管经验看,普遍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采取加收费用、禁止过快指令等方式从严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贯彻《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高频交易特点和潜在风险,借鉴海外经验,将高频交易作为监管重点,在高频交易的判断标准和差异化监管安排上为市场提供明确指引,目的在于一定程度上削弱高频交易在技术、信息和速度等方面的过度优势,管控消极影响,让各类投资者在一个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博弈,维护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并非禁止高频交易。
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
相对普通投资者而言,程序化交易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交易速度优势,客观上对其他投资者带来结果“不公平”。数据显示,我国市场有2.25亿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数量占比超过99%。加强量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公平性,这是践行资本市场监管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业内人士分析,《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规定》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有利于降低程序化交易投资者相对普通投资者的优势,体现了维护市场公平的监管导向。
一是提高异常交易监控标准的针对性。现行公开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主要针对单一账户、单一股票的交易行为,对程序化交易存在一定不适应。《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异常交易认定标准,提升交易监控指标的针对性,重点监控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异常程序化交易行为。同时,相关监控指标聚焦高频交易行为等关键少数,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需求,普通投资者对监控将“无感”。二是提高量化交易成本。参照国际监管实践,对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等行为,将收取更多费用,实行差异化收费。三是公平分配交易资源。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这有利于督促证券公司合理分配资源,保障不同客户之间的交易公平。
业内专家分析,程序化交易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市场流动性。与此同时,程序化交易确实在一些特定时点也存在策略共振、交易趋同等问题,加大了市场波动,也因其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引发了市场有关其不公平性的质疑。要理性、正确地看待程序化交易,不能“一刀切”地全面禁止,但同时也不能任由其发展,不受任何约束和管控。总体应当从趋利避害、规范发展的角度,引导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合规交易,发挥其积极作用,管控好消极影响。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性,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田利辉表示, 《实施细则》通过明确程序化交易的规则和要求,有助于维护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例如,要求程序化交易者披露其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有助于其他市场参与者了解市场动态。通过监管程序化交易,减少市场操纵和不公平交易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免受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影响。同时,通过提高市场透明度,帮助中小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经济发展工作委员会专家余伟也认为,《实施细则》是对程序化交易的进一步监管和规范,有利于发挥其市场价格发现的优势,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市场良好发展。
据了解,《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北交所方面表示,北交所将认真做好反馈意见的收集、梳理和吸纳工作,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细则》后正式发布。下一步,北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夯实制度基础配资炒股选,严格履行职责,持续加强程序化交易行为监管,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北交所将根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相关监管要求,加快研究制定高频交易差异化收费制度,修订前期发布的程序化交易报告通知,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发布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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